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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广大研究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发〔2024〕3号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6.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和校级学生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市级三好学生1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名;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照附件一的推荐名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如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全校研究生市级评优名额:市级三好学生4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市级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名、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15名。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校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占学校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培养单位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推荐通报程序

(一)推荐为市级先进候选人的名单应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决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进行推荐。

(二)推荐为市级先进候选人的名单应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样表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填写,一式一份。“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控制在200-400字以内,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表纸质材料及附件的电子文档分别提交到相应部门:

1、评选类别的(一)(二)(三)(四),即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材料按时间和要求3月21日中午12点前交研工部,逾期视作放弃。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档培养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明智楼319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tbuyangong@163.com。

2、评选类别的(五)(六)(七)(八),即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参照各个学院分团委的通知。

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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