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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加快推进我市高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开展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下简称“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已纳入前五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之间跨校合作,在同一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联合共建优质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能体现继承性、创造性、系统性和专业性,服务需求,具有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

(二)申报课程能全面贯彻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定位明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能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教材或其它教学材料。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等课程占一定比例。

(三)申报课程支撑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成果,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一般应为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研究生以上的课程。

(四)申报课程能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实效。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课程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

(五)申报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六)申报课程单位重视课程建设工作,能充分发挥课程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有科学规范的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保障措施到位。

三、申报程序

本次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按照市教委要求,按照“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向市教委推荐申报。

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专家组以评审指标体系为依据,提出优质课程建议立项名单。

市教委审查优质课程建议立项名单,并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委正式发文批准立项。

被批准立项的优质课程须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计划任务书》作为实施建设、经费支持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申报课程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一式3份。各培养单位填报《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立项汇总表》一式1份。

申报课程相关的附件材料一式1份

1.课程教学大纲;

2.所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可为复印件,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跨校合作共建课程的申报课程,我校只受理牵头单位为我校的申报材料。

(二)其他

请各培养单位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厚德楼70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78157308@qq.com。

              

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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