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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技术转移”方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技术转移”方向技术转移与科创金融、技术转移与创新创业、技术转移与评价估值、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技术转移与科技保险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现决定开展“技术转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金融硕士(MF)、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MBA、非全职制MBA)、会计硕士(MPAcc)、知识产权硕士(MIP)、保险硕士(MI)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导师需满足相应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上岗条件符合以下“技术转移”方向相关教育、教学、科研等条件之一

1. 主持“技术转移”方向相关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

2. 主笔与“技术转移”方向相关的资政建议获厅局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 以第一作者(学生一作的,导师可为二作)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D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技术转移”方向相关的论文或出版与“技术转移”方向相关的专著、教材等

4. 实施或促成具有一定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具有创业经历;

5. 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奖项

三、导师资格认定程序

申请人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申请“技术转移”方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培养单位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认定。

四、工作安排

1. 申请人请于20263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申请硕士点培养单位审查和审议。

2. 培养单位审核材料真实性后,于42日前将“技术转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明智楼3楼321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纸质版须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cqjky@ctbu.edu.cn;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7353134267

五、其他说明

1. 本通知的“技术转移”方向相关教育、教学、科研等条件指与科创金融、创新创业、评价估值、知识产权运营、科技保险等相关的成果或经验。

2.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须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凡没有所在单位党组织考核意见或考核意见不合格者,申请人材料不予受理。

3. 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技术转移方向导师遴选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遴选条件和研究方向的匹配性,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切实符合研究生技术转移方向人才培养教育发展需要,不符合遴选条件者禁止报送相关材料。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6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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