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重工商大发〔2023〕147 号)和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就2024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4月6日至5月11日。
二、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守研究生守则、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课程学习。考核研究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完成情况,以及在实验技能、社会实践中的能力和表现。
3.科研能力。考核研究生在学术活动、科研实践、论文选题、学术报告等环节中展现的科研素养、自主学习能力、独立研究能力与学术责任心。
请注意,各培养单位在组织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须严格对照培养方案及学生个人培养计划逐项核查,重点围绕课程学习完成环节,采取学生自查、导师审核、学院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核验研究生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同时对实习实践教学、科研能力及文献阅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组织
中期考核由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按专业成立3—5人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成员为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班主任参与考核工作。
四、组织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及实施方案,并于考核前将考核小组组成、考核细则及实施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2)各单位在考核前确定并公布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名单;
(3)研究生进行个人总结;
(4)研究生秘书填写并审核研究生是否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学习并取得成绩;
(5)考核小组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核查研究生自我总结、对照培养方案核查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课题研究及论文发表情况、主文献阅读情况、文献综述撰写情况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
(6)考核小组召开中期考核会议,由研究生汇报入学以来政治表现、思想品德、规章制度遵守情况,以及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主文献阅读、参加学术研讨、课题调研、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
(7)考核小组作出全面评价,评定出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论
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按“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三种情况作出结论。对考核不通过的需提出延长学习期限或终止学习的建议,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六、考核要求
1.考核前,各单位应向研究生进行动员,说明中期考核的意义、要求及流程;
2.被考核研究生必须认真总结,如实填写表格,主动配合考核工作;
3.导师要对所带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严格把关、认真指导;
4.考核小组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考核;
5.考核过程需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并留存相关考核档案资料;
6.考核结束后,各单位须提交书面总结。
七、材料报送
5月15日前:
1.《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各一份),报送至明智楼321小谭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54265@qq.com。
2.《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学生、硕士点各一份)。
八、其他
2025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须按各培养单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完成中期考核(不晚于第三学期),除考核时间外,其他各项要求均与 2024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一致。各培养单位确定考核时间后,须提前一周向研究生院备案;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54265@qq.com,其余材料按上述要求留存。
附件:1.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
3.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
4.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