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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技术转移学院 选聘研究生事业导师的通知

为推动研究生创新培养,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发挥事业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重庆技术转移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研究生事业导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研究生事业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治学态度严谨,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3.在相关领域(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等)具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有一定影响和成就(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处级或以上行政职务,在企业工作者一般应为行业内中等规模以上的高层经营管理者)或入选重庆市人才创新创业“金牌陪跑人”(金牌技术经理人、金牌职业经理人、金牌投资人、金牌孵化器管理人);

4.热心为研究生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有能力为指导的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

二、选聘

1.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根据选聘条件讨论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2.实行聘任制。重庆技术转移学院将聘任人员名单报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颁发研究生事业导师聘书;聘期三年,可以续聘。

3.学院有权利根据研究生事业导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对聘期进行适当调整。

三、相关安排:

1.申报:申请人需填写《重庆技术转移学院研究生事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5717日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qjky@ctbu.edu.cn(邮件标题注明:重庆技术转移学院研究生事业导师申报+姓名)

2.审核:重庆技术转移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聘研究生事业导师名单。

附件1:《重庆技术转移学院研究生事业导师申请表》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技术转移学院

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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