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04日 16:43 邓一凡 点击:[]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立校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启动2026年首批专项招生计划申报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专业范围
本专项计划以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等工科专业学位硕士点为主体,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且符合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要求,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重要科研任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导师团队联合申报。
(二)项目须具备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撑,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真实、前沿的工程研发与技术创新实践。项目经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同一类别内可由不超过2个项目经费累计,不同类别经费不可互累计:
1. 在研横向课题支撑类: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主持在研的、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横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项目,项目合同总经费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且截至申请之日,项目经费已到账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或者账面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须提供项目合同、经费到账证明、余额证明等材料。
2. 结余项目经费支撑类: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近期(近三年内)已完成与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配套经费。可用于后续研究与人才培养的结余经费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须提供项目结题报告、经费结余证明、企业合作证明、经费划拨证明等材料。
(三)申报限制:
1. 项目负责人每年度每类项目最多申报1项;
2. 项目参与人每年度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
3. 每个科研项目仅能作为支撑材料用于申报一个卓工项目,不得重复使用。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各招生单位积极组织相关导师申报,于2026年3月9日前将每位申报导师的《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招生单位审核盖章)报送至明智楼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27815730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卓工项目申报”。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62769491
研究生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