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767)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申报主体,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1)的条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资助额度
学校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项目经费由学校、项目所在培养单位与项目负责人自筹共同解决,基地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基地的建设经费不得低于20万元。学校经费10万元,分两次划拨,项目所在培养单位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16日中午12点前提交并向研究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一式6份,其中5份匿名版本);
2、《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1份);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491;电子邮箱:jyang@ctbu.edu.cn;地址:明智楼321(室)。
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3、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