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管理,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现向各单位征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各学院助教分配名额,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于2024年1月15日前交至明智楼211室,电子版发到邮箱ctbusanzhu@163.com。
2. “助教”指导老师需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助教”指导老师需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
(2)一学期内担任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且课表课时不低于80学时;
(3)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评教结果排名本学院前50%。
研工部根据各个学院发放助学金人数和当年度教育行业就业人数,结合各需求单位实际情况核定研究生“助教”岗位数量,不足2人的按照2人核定“助教”岗位数量(附件2)。根据“助教”指导老师申请条件和核定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数量,各培养单位对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助教”指导老师进行排序推荐和院内公示。
3.研究生“助教”岗位期限为一学期,岗位确定后原则上中途不再增加岗位。
4.研究生“助教”的招聘、培训以及考核等工作按《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实施。原则上一岗一人,助教和助管不能重复,不能多重上岗,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研工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