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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市级及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规定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同年度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作为项目参与人可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

2.每位研究生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级项目。已获批的科研项目结题的情况下,可以申报更高一级项目。

3.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出国出境交流的除外)。

4.研究年限一般为一年,不超过两年,负责人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项目结题。

5.项目应以团队形式申报,主要研究成员(含主持人)3-7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申报项目,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团队。

6.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项目需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选题方面具有应用性;事业导师须参与项目指导。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申报校级也填此表)、《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论证活页》、《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推荐排名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如出现专家评分一致,须再次评审排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注:有专业硕士和多个学科点的培养单位,须均衡考虑学科评估的需要)。

(三)研究生院按一定的比例确定校级立项的名单,推免生和“双碳”方向研究生可单列计划。

(四)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优秀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三、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研究生创新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博士项目应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鼓励研究生申报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的项目。

2025年的重庆市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硕士项目学校资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硕士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0.5万元和0.3万元(立项不资助项目除外)。

四、培养单位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5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文件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附件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明智楼110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tbuyhxueshubu@163.com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旨在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重视该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前,培养单位的评审和推荐结果须公示不少于5天。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固定电话:62768482)、庄明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企业微信)、石清月(马克思主义学院,企业微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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