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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届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各培养单位按照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指标分配方案(附件1)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

(二)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或荣誉称号,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的创新课题,或参与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或以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仅限于导师)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论文以见刊为准,英文收录需有检索证明),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包括资政成果,校级排名前2,其它级别排名前4),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3万字及以上(专著中有明确标注所撰写的内容或章节),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学院、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一)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生自愿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培养单位审核程序,遴选推荐,经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工部。

(二)学校审核认定。党委研工部对各培养单位推荐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做到思想政治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双把关,认真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

(二)校研究生会、研自委、三助中心可分别择优推选1-2名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经党委研工部审核评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三)各培养单位将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7:00前交至明智楼319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ctbuyangong@163.com。

(四)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任何违规情况或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党委研工部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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