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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渝教研发〔2025〕4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市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

(一)市级项目。2025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50项。其中,博士项目5项、硕士项目45项。博士、硕士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0.5万元,由学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

(二)校级项目。校级(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由学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其中,博士、硕士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0.5万元和0.3万元。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资助。

二、任务书签订

立项的市级、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均需签订任务书,任务书签订相关要求如下:(1)“成果”表述形式:专利项数、应用转化项数、成果鉴定项数、专著部数、论文篇数、研究报告篇数等;(2)任务书中预期成果应与申请书预期成果保持一致;(3)论文成果均指公开发表,结题时需见刊;(4)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内容相关;(5)项目需取得预期成果后方能申请结题;(6)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重庆市或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及项目编号”等字样,未注明者不认定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及结题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日常管理,认真督促研究生严格对标任务书,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切实推动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二)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8:00之前将收齐后的《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合同书》的纸质档(一式三份)报送至明智楼110223,电子档发送指定电子邮箱(ctbuyhxueshubu@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张荣金,6276848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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