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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重工商大发〔2025〕232 号)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

二、优秀研究生辅导员推荐指标

综合考量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规模、研究生辅导员数量、研究生辅导员实际配备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的推荐指标(见附件1

、考核及评优程序

1.研究生辅导员自评研究生评议和培养单位考核11月19-11月28日)

研究生辅导员根据2024-2025学年工作情况,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总结表》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加分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3研究生辅导员及时将考核总结表交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测评表》(见附件4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对研究生辅导员进行测评。参与评选的研究生人数不得少于研究生辅导员所负责指导的研究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考核工作组依据研究生辅导员日常履职和职业素养情况对研究生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见附件5,该表存入培养单位工作档案。培养单位考核工作完成后,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并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于1128中午12:00点前将附件2和附件6纸质版报明智楼319办公室,电子档发至ctbuyangong@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评优资格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11月29日-12月1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及评优相关材料。

3.学校综合考评(122-1210日)

届时学校将组织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候选人进行5分钟以内的PPT工作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学校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依据研究生辅导员日常履职和职业素养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评和评优

、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充分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

2.研究生辅导员考核的履职情况、工作实绩、项目成果等内容时限为202491日至2025831日;2025年新入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时限为入职以来至今。

3.培养单位所推荐的候选人须在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两年,推荐的优秀候选人必须符合《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培养单位应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62768482


附件:

 1. 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指标

2.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总结表

3.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加分项目 明细表

4.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测评表

5.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6.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培养 单位初评结果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1119



  • 附件【附件:1-6.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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