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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重工商大〔2022〕28号)等文件及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届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庆工商大学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指标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20%。

各培养单位按照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指标分配方案(附件1)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

(二)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或荣誉称号,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的创新课题,或参与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或以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仅限于导师)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论文以见刊为准,英文收录需有检索证明),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包括咨政成果,校级排名前2,其它级别排名前4),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3万字及以上(专著中有明确标注所撰写的内容或章节),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培养单位、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研究生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初审,遴选推荐,经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二)学校审核确定。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推荐报送的研究生评优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研究生评优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纪律,注重质量标准,认真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评优推荐工作。

(二)校研究生会、研自委、三助中心可分别择优推选1-2名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经党委研工部审核评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三)对于研究生反映相关情况,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应对,认真研究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好相关解释和答复工作。

(四)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7:00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纸质签字盖章版本)报送明智楼319办公室,将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tbuyangong@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62768482。

附件:有关文件及表格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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