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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 20236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新冠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5.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6.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和校级学生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市级三好学生1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名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照研究生院官网3月6日发布的《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名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如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全校研究生评优名额:市级三好学生4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优秀毕业研究生13名,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名。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校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占学校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培养单位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推荐通报程序

(一)推荐为市级先进候选人的名单应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进行推荐。

(二)推荐为市级先进候选人的名单应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样表见附件)由培养单位组织填写,一式一份。“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控制在200-400字以内,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表纸质材料及附件的电子文档分别提交到相应部门:

1、评选类别的(一)(二))(,即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请材料按时间和要求330日下午17点前交研工部,逾期视作放弃。纸质档提交到明智楼319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tbuyangong@163.com

2、评选类别的()()()(),即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参照各个学院分团委的通知。

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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