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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编号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近日,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渝教研函〔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我校《“双碳”目标下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碳排放效率提升路径及协同减排效应研究》等44个研究生科研项目获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其中,博士项目4项、硕士项目40项。
 
现下达2023年获市级、校级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编号(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2023年的市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由项目所在学校统筹安排。校级(可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资助项目金额分别为0.5万元和0.3万元。校级(无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培养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资助。
 
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报书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需达到预期成果后方能申请结题。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以及项目编号等字样。未注明者不认定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合同书》(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在2023915日之前纸质档一式三份交到明智楼110223,电子档发到邮箱ctbuyhxueshubu@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62768482  



研究生院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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