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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研究生留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辅导员、研究生: 

  为做好寒假学生留宿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因科研、实习等原因需要在2019年1月20日以后留宿的和2月21日之前返校的学生必须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凭出入证进出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留校住宿办理时间

2019年1月6-10日

二、假期留宿安排及流程

(一)留宿条件

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校住宿,各研究生应回家与亲人团聚共度佳节。若确因科研、实习等原因需要留宿的,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控留宿人数,并对留宿研究生进行假期相对集中住宿,每间寝室不得少于3人。

(二)办理流程

1.学生下载并填写留宿申请表;(附件一);

2.申请表交导师签字、辅导员签字、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表交辅导员汇总,由辅导员根据本单位留宿学生寝室分布情况,进行集中安排和调整;

4.辅导员在1月1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一)、留宿汇总表(附件二)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厚德楼1008办公室统一盖研工部章;

5.学生凭盖章后的申请表到所在公寓区物管办公室进行登记;学生在公寓区物管办公室办理时,应自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领取假期公寓出入证。

三、假期留宿学生的管理

  假期留校的学生由各培养单位、辅导员负责管理和联络,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主动掌握本培养单位留校学生的生活情况,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联络辅导员的电话应告知留校学生,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须在申请表上写明“个人安全自己负责”、“严格遵守假期公寓管理规定”及本人和家庭联系电话。

2.学生留宿期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本学院、班级学生动态,并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

2.留校住宿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水乌龟、电炉、电饭锅等违规电器,不得在公寓内煮饭,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

3.留校住宿学生外出要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请假,在校住宿时必须每天晚上23:00前主动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签名报平安,早上开门时间7:00点,晚上关门时间23:00点;

4.留校住宿学生若中途要退宿,必须到公寓物管办和该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以便学生公寓物管办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5.未办理留宿手续者,假期不得留宿且不能私拆封条,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研工部电话:62768482

南区物管办电话:62769054

北区物管办电话:62769548

 

附件下载: 

  附件一:研究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二:2019-2020学年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

 

重庆工商大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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