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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届校级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及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2020届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良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2020届市级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办法

全面考察研究生整个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在符合以下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优秀,受到师生好评;

(二)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良,曾获得过研究生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或获得过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

(三)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

(五)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学院、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校级优良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同时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工作要求

       (一)校级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评选

  1.各培养单位、各辅导员评选前核查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及条件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校研究生会、三助中心、研自委可分别择优推选1-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并提交学校批准。

  3.请各培养单位将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04月10日下午5点前以“培养单位+校优评选材料”为名发送至ctbuyangong@163.com。校级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支撑材料留辅导员处备查,无需提交研工部。

(二)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

  1.实际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尚待下达,各培养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上报2020年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

  2.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及个人支撑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以“培养单位+市优推荐+姓名”为名,打包发送至ctbuyangong@163.com

  3.研工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学生情况,按照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择优评选。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此次材料均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待返校后视情况决定另行提交。个人登记表/推荐表中需要签字盖章处,可先由辅导员核实相关人员同意截图后,在电子表格中填写同意意见。

(二)各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报研工部前,需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公示3天。

(三)本次评选出的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任何违规情况或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四)校级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均限一页,不得超出,否则作为废表处理。



重庆工商大学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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