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2月13日 20:24 邓一凡 点击:[]
关于做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招生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教育部自2018年起创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搭建中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对接平台。为充分发挥会议平台作用,我校将作为该项目获批高校已连续两年获得相关领域的研究生指标。2026年教育部将继续通过“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支持相关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5年项目总结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梳理总结2025年项目执行情况,做好项目成效分析。总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025年招生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中外方导师聘用情况,以及项目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等。
二、2026年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招生计划仅可用于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聚焦的学科领域(我校申报领域为智能制造与科学技术),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此专项下只可招收一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项目的培养单位应主动申报承办2026年相应学科领域的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二)各培养单位应从曾参加或将于2026年参加会议的外方及港澳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聘任外籍兼职合作导师,与本校参会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来自外方或港澳台高校的导师,其所在高校应在本国综合排名前10%或相应学科排名前五,且其科研水平不低于我市高校导师。
(三)我校可申报10个博士生和20个硕士生招生计划。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校外专经费及中外双导师合作开展项目等实际工作情况,精准预估名额需求;我校各学科均可报名,但应尽量围绕我校已申报的领域开展后期的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
(四)2026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此次计划和后续实质对接情况点对点划拨招生指标到指导导师。
三、其他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2026年招生计划申报(模板见附件)及2025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工作。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2月21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研究生院邓一凡老师。
附:2026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