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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监控教学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生院将组织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任务书、选课名单、平时成绩单等发放情况;

2.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审核与上报情况;

3.教学与实验条件保障情况;

4.   教材落实情况;

5.教学运行情况(含教师出勤、学生到课、课堂秩序等);

6.教学日志的准备与发放情况;

7.上学期考核试卷、考核分析表、成绩单的归档及成绩单上报,以及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等在信息系统中的录入、审核情况;

8.  上学期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负责组建教学检查小组,按照以上所列各项逐项进行检查。

2.抽查督查。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抽查督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各培养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写出自查总结,研究生秘书和分管领导分别签字,于3月1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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