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14号,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开展2022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牵头的申报团队,鼓励教师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教学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和实用价值,已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2、申报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例库建设。
3、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选题范围及基本原则须符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修订)》(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数量与支持政策
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20个以上案例。对纳入重庆市重点学科建设名单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以及与学术学位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案例库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市教委对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学校负责项目的经费支持,每个案例库项目资助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2、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五、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4份(其中三份匿名版),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62769491;电子邮箱:278157308@qq.com;地址:研究生院明智楼321(室)。
附件:
1. 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2.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 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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