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监控教学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生院将组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31日至320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任务书、选课名单等发放情况;

2.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审核与上报情况;

3.教学与实验条件保障情况;

4. 教材落实情况;

5.教学运行情况(含教师出勤、学生到课、课堂秩序等);

6.教学日志的准备与发放情况;

7.上学期考核试卷、考核分析表、成绩单的归档及成绩单上报,以及课程成绩等在信息系统中的录入、审核情况;

8.上学期研究生教育管理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负责组建教学检查小组,按照以上所列各项逐项进行检查,并将填写相应材料。

2.抽查督查。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抽查督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各培养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写出自查总结并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落实情况一览表,研究生秘书和分管领导分别签字,于324日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明智楼321)。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3-1

 

上一条:关于组织重庆市及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推荐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