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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习年限到期及警示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1984号)“第二十二条  博士研究生应当在取得学籍后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取得学籍后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等相关要求,为使有关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以下同)更好地了解相关权益,提醒和督促即将超过或者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及时完成学业,切实做好延迟毕业和警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计毕业时间修改

(一)修改学生范围

预计毕业时间为2024630日及之前且20241230日之前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不含3年制的2022级和2023级、2年制的2023级、20247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即博士2018级、硕士2019级及以前)的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1.修改申请。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预计毕业时间到期的学生(学生如不知道,可通过学信网查询本人的预计毕业时间),根据本人课程学习和论文完成情况,与导师沟通后,合理确定修改预计毕业的时间,提交修改预计毕业时间申请(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确定)。已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时间修改申请(以延迟毕业形式提交的),本次可不再申请。以后预计毕业时间到期(最长学习年限到期除外)不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2.预计毕业时间确定。预计毕业时间以每年的630日和1230日为准,以半年、一年、一年半等进行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当年的630日。如修改后预计毕业时间到期后仍未毕业的,应再次修改预计毕业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填写格式为XXXX0630或者XXXX1230

3.资料汇总。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的申请,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修改预计毕业时间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里要求填写的信息研究生如不清楚,请研究生在学信网查询,所有信息请按学信网的规范内容填写)。

二、学习年限到期

(一)到期学生范围

2024730日之前不能毕业且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即博士2018级及以前、硕士2019级及以前的研究生(附件5,参考),2023年申请延迟还未到期的,本次也不用提交申请

(二)工作流程

1.申请结业证书

研究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满足毕业条件的,既可以直接申请结业,也可以在申请延迟毕业未通过时申请结业。由学院审核,符合结业条件的,报研究生院批准,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此项申请工作须在75日前完成。

2.申请延迟毕业

1)申请。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即将到期的研究生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计划表》(附件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版块提交延迟毕业的学籍异动申请,并上传本人签字的学业计划表PDF版本。延迟毕业时间以每年的630日和1230日为准,如:假设延迟半年,申请具体异动介绍填写“原定毕业时间2024-6-30,延迟毕业时间2024-12-30”;如延迟1年,请填写“原定毕业时间2024-6-30,延迟毕业时间2025-6-30”;依此此类推。研究生和导师可根据学生学习完成情况一次性确定延迟毕业时长,即半年、1年或者1年半等。

2)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本人的已完成学习情况、填写的学业计划情况、延迟毕业时间和培养单位的需要综合考虑对研究生提交的延迟毕业申请进行审核。各培养单位最迟务必在628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

3)资料备案。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完毕后,请延迟毕业申请获得通过的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打印出来,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学业计划表》原件1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终审确认。请研究生务必在710日下班之前完成,未完成者,视为延迟毕业申请未通过。延迟毕业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不提交资料备案确认。

三、学习年限警示

(一)警示学生范围

2025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且目前还未毕业的研究生,即博士2019级、硕士2020级(附件6,供参考,20246月能毕业的忽略)

(二)工作流程

1.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警示书》(附件3),每生一份。填写好的《警示书》交受警示的研究生本人或受托人签收。若研究生未到校或未委托他人代签的,研究生秘书应将“警示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企业微信截图等方式发给受警示研究生,要求研究生回信确认收悉,并将研究生确认信息打印备查。

2.警示书正本由研究生本人或受托人签收,存根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3.警示书签发送达工作应于75前完成。

4.培养单位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各一份)。

四、工作要求

1.学习年限到期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延迟毕业申请,或者提交的延迟毕业申请审批未通过的,由学校予以退学处理。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办理结业证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2.各相关培养单位及时通知警示范围研究生,务必将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精神传达给本人,告知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3.各相关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导师,深入了解警示范围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

4.各培养单位应认真核查受警示研究生的学费缴纳情况,如尚有欠费,应及时追缴学费。

五、材料提交

1.培养单位提交材料

《重庆工商大学修改预计毕业时间汇总表》:纸质版、Excel电子版各1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纸质版1

2.提交截止时间:2024710下班之前。

3.联系人及方式:谭老师,62769491tanwubin@ctbu.edu.cn,明智楼321室。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修改预计毕业时间汇总表

2.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计划表

3.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警示书

4.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

5.学习年限到期学生名单-20247月毕业的忽略(另发)

6.学习年限警示学生名单-20247月毕业的忽略(另发)

研究生院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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