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档案整理、报送及归档全流程工作,统一档案归档标准,细化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现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试卷整理及上交要求
课程成绩核定完成后,授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成绩登记表顺序整理学生试卷,确保试卷顺序与名单一致、无错乱、无缺失。所有考试档案材料整理核对无误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直接提交至课程所属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登记、归档、封存。教师不得私自留存、擅自转交或逾期上交考试档案材料。
二、归档材料清单及顺序
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档案须按以下顺序整理归档,不得缺项:
1.研究生考试命题与试卷审查表(见附件);
2.空白试题(卷);
3.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点);
4.平时成绩登记表(见附件);
5.总成绩登记表(可从系统下载);
6.试卷分析表(可从系统下载);
7.学生考试现场签到表(可从系统下载);
8.相关说明材料。
三、工作管理要求
(一)落实教师归档职责。授课教师负责考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须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填写规范、数据准确、内容真实、顺序无误。
(二)严格按时依规上交。教师须严格遵守档案上交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理报送工作,严禁逾期报送、材料缺失、整理不规范等情况。
(三)规范归档审核管理。各培养单位负责档案接收、核查与归档封存工作,对整理不规范、材料不齐的予以退回整改,审核合格后统一归档留存、妥善保管。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