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6年04月10日 15:33 谭亚娜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学检查是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也是促进教学规范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现对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4月30日。
二、 检查内容
(一)研究生教学管理
1.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没有执行的教学任务(含课程、其他教学环节等)或随意调整教学任务的情况;
2.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规范的遵守情况(包括教师调、停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
3.各年级、各门课程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
(二)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2.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及学院对导师管理情况;
3.研究生档案归档、保管情况;
4.研究生学习、科研、学位论文写作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研究生文献阅读情况,包括读书报告撰写及导师考核情况;
5.学院开展中期检查的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环节的情况,凡已完成部分应有相关报告、记录,并经本人导师审核;
三、检查方式
(一)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自评
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由专人负责对上述各项检查内容所涉及工作及其档案进行核查整理;主管领导组织听课;召开导师及任课教师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
(二)研究生院检查
研究生院通过听课、抽查、参加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座谈会,以及到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实地考察等形式检查研究生教学运行和管理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总结及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撰写并提交《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同时报送《导师及任课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附件 1)、《研究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附件 2)、《教学质量调查统计表》(附件 4)。纸质材料经单位盖章后,报送一份至研究生院明智楼 321 小谭老师处;电子文档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8154265@qq.com。所有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4月30日。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