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大学生参保政策解读如下:
一、参保标准及流程
(一)参保对象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参保标准
普通大学生:一档380元/年;二档755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经学工部(研工部)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档0元/年;二档375元/年。
(三)参保时间
参保时间:入学时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1.老生参加2025年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新生参加2025年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2025年1月1日-2月28日参保,待遇享受时间延迟1月;2025年3月1日及以后参保,待遇享受时间延迟3月。
(五)自助缴费流程
1.大学生自助参保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APP、“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进行,进入重庆社保缴费页面。缴费流程:“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税】-【个人社保】-“社保费办理”页面-【居民社保缴费办理】-【缴费人群】选“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度(2025)】-【应缴费额】-提交,南岸校区和兰花湖片区学生选【南岸区医保】、江北校区学生选【江北区医保】,可为本人或他人进行缴费。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自行参保,参保流程与大学生参保流程一致,参保费先自行垫付,于次年6-7月按一档参保费380元返还。
3.“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城乡居民”板块的【支付宝微信订单查询】查看缴费记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缴费记录查询,缴费时间是20240901以后就表示2025年已参保。
4.大学生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出现错误提示不能正常缴费时,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冯兰(南岸校区和兰花湖片区)或田常琴(江北校区)。
(六)参保证明、备案登记、大学生终止参保等等
1.参保证明,关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缴费证明。
2.备案登记、大学生终止参保,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即可自助操作。
二、参保后就医及报销政策
(一)参保后普通疾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看病、看病流程及报账比例
1.普通门诊
(1)校医院就诊直接报销,报销比例一档75%,二档80%;
(2)校外医院(仅限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直接报销,报销政策与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致。一级60%,二级40%(含200起付线),校外三级医院门诊就诊不予报销。
(3)补录报销:双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上班时间在南岸校区校医院212室和江北校区收费室交报销资料,包含:门诊医药费专用收据(盖财政票据监制章)、处方、病历、检查单据、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大学生门诊补录报销必须是参保后就诊的门诊费用。
(4)参保学生校医院、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合计全年可报销普通门诊限额为500元,已在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普通门诊费用在校医院不重复报销。
2.住院
(1)市内住院:重庆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均可住院,并按医保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出院时出示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卡进行实时结算。
(2)市外住院:如果就诊医院已实现全国联网,入院前须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进行实时结算报销;如果就诊医院未实现全国联网,则出院时先自付住院费用,回校后持相关报销材料到指定医院报销(南岸区学生到重庆市五人民医院报销,江北校区学生到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报销。市外住院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就医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收据)原件和出院证,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外伤病人须提供入院记录和病历。意外伤害门诊提供门诊费用发票、清单(中药须提供复式处方)、门诊病历。医院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医疗单位鲜章。
3.大学生医保住院治疗相关政策
医院级别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一档 |
二档 |
一级(含二级及以下校医院) |
100元 |
80% |
85% |
二级 |
300元 |
70% |
75% |
三级(含三级校医院) |
800元 |
60% |
65% |
每人每年支付限额 |
8万元 |
12万元 |
(二)特殊疾病病种及相关的报销政策
1.慢性疾病
病种包括:①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②糖尿病(1、2型);③结核病;④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⑤系统性红斑狼疮;⑥类风湿性关节炎;⑦甲亢;⑧冠心病;⑨肝硬化(失代偿期);⑩风湿性心瓣膜病;⑪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⑫慢性支气管伴阻塞性肺气肿;⑬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2.重大疾病
病种包括:①唇腭裂;②血友病;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⑤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⑥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⑦艾滋病机会性感染;⑧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3.慢病、重大疾病报销政策
对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和白血病,其门诊医药费报销执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10万,二档12万;对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0元,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三)意外伤害门诊范围及报销规定
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为意外伤害。意外伤害门诊享受医保相应待遇:报销比例按8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住院治疗按住院相关政策管理。
(三)生育补助及报销规定
对符合生育规定的孕产妇,给予每人300元产前检查600元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
学校医保办:62768006 (南岸校区) 67001032(江北校区)
区医保中心:62600411(南岸区) 67720747(江北区)
重庆工商大学后勤处校医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