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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11)文件精神,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申报主体,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项目团队应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支持政策

市教委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项目经费由项目所在单位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1),报学校研究生院(部、处)。

(二)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院(部、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评审。

(三)学校推荐。学校将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市教委结合我市研究生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基地,经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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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助额度

学校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项目经费由学校、项目所在培养单位与项目负责人自筹共同解决,基地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基地的建设经费不得低于20万元。学校经费10万元,分两次划拨,项目所在培养单位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10万元。

六、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21114日中午12点前提交并向研究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一式6份,其中5份匿名版本);

2、《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1份);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491;电子邮箱:278157308@qq.com;地址:明智楼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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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2.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

3.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研究生院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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