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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市级及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当年毕业年级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曾主持立项市级、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再次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4.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 ,作为项目参与人可申报不超过 2 (含主持研究项目)。项目主要研究成员(含主持人)3-7人。

5.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项目需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选题方面具有应用性;事业导师须参与项目指导。

6.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申报校级也填此表)《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得分高低排序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注:有专业硕士和多个学科点的培养单位,须均衡考虑学科评估的需要)。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终审,按一定的比例确定校级立项的名单,推免生可单列计划。

(四)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校级优秀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三、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研究生创新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博士项目应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鼓励研究生申报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的项目。

2023年的重庆市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硕士项目学校资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硕士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0.5万元和0.3万元(立项不资助项目除外)。

四、申报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58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文件《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明智楼110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tbuyhxueshubu@163.com邮箱。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旨在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重视该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前,培养单位的评审和推荐结果须公示不少于3天。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2768482



研究生院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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