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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了在广大研究生中建设优良学风,树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互助友爱的优秀研究生个人和优秀集体榜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类别与条件

(一)研究生奖励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较强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4、未受到行政拘留或校级处分。

(二)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三好学生)

1、在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班级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

2、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且有学术论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可以是导师,也可以是学生本人) ;

3、个人体育锻炼积极,并带动班级同学参加体育锻炼;

4、综合素质测评得分较高。

(三)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

1、担任学校或者学院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

2、在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优良。

(四)重庆工商大学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

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五)重庆工商大学先进班集体

1、有健全的党团支部、班委,按时开展党团组织生活、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全班同学积极上进,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有获奖或论文,班级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劳动;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班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硕士研究生英语CET-6通过率60%及以上;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宿舍整洁,宿舍卫生合格率达到80%,有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

5、全班同学积极参与各种科研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有较多的科技成果。

   二、评选比例与办法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分别按照研究生总数的5%、10%、10%的比例评选,先进班集体按研究生集体总数10%的比例评选(各培养单位推荐指标见附件1《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优指标分配方案》);

2、校研究生会、研究生自律委员会、研究生“三助”管理服务中心等校级研究生组织可按照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3、评为校级先进的,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并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研究生先进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辅导员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请各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后,于11月21日下午5:00以前将附件2、附件3中的所有表格的纸质版(含科技文体先进个人支撑材料)报送厚德楼10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455163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培养单位评选前,务必核实当年度学生违纪处分的相关情况,有违纪处分者(当学年期末发生的违纪事实,对应的处分文件在跨学年下发的,据处分文件时间执行)在规定时限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

4、为使我校研究生评优工作的规范开展,请各辅导员务必仔细核对个人、集体评优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全面,上报研究生姓名、集体称谓应准确、规范、一致。

 联系人:罗作勤       62768482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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