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18〕6号)、《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拟开展“2018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和“2018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内容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不同层次(硕士、博士)、不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教学问题。立项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二是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鼓励综合改革研究及其实践;三是研究生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研究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与手段;四是研究生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协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研究生教育创新等。
二、项目类别
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学校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核定”的程序遴选出优秀项目,确立为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按照市教委要求,学校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获准立项的为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案例研究项目
各专业硕士培养单位可面向全校招标,由本单位组织评审,向学校推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案例研究项目,并由学校最终审核评定,批准为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为我校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项目研究的能力,身体健康,项目在研期间在岗,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截止2018年5月20日,市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市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市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已经承担专业硕士案例研究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案例研究项目(具体由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审核)。
3、项目主持人当年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限1项,参加或在研研究生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重点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5、重大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正高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四、申报程序
1、学校按照“择优立项、服务发展、培育成果”的原则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核定”的程序,开展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同时学校评审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重庆市研究生教改项目评审。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项目由专业硕士培养单位向全校招标并组织评审,学校审核批准。
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积极组织有关工作,每个单位推荐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原则上应不少于2项。学校将本项工作的组织和立项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之中。
五、经费资助
1、学校对确定立项的校级项目按《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124号)给予经费资助,鼓励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一定额度的经费配套。
2、市教委对我校立项的市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资助5万元、3万元、1.5万元,学校不低于1:1的额度给予经费配套。鼓励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一定额度的经费配套。
3、经培养单位评审推荐,学校审核批准的专业硕士案例项目,由培养单位资助经费,资助标准由各专业硕士培养单位核定。
六、材料提交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件5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重庆****研究”)。
2、《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3、请各培养单位(部门)统一汇总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研究生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截止时间
各培养单位报送最后纸质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报送地点:厚德楼7003,电话:62769126。所有电子档发送到:20086943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