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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的公示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1984号)要求,第二十二条 “博士研究生应当在取得学籍后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取得学籍后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以及第二十六条“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已于2022928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与帮扶工作的通知》,通过校内各培养单位告知学校相关政策。

截止目前,有24名研究生超过学校规定学习年限且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现对其进行学籍清理公示,公示期为:202373日至714日,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院

1

2017617005

徐冬立

★体育社会学

体育学院

2

2017628017

吴军

人口学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3

2017652016

冯治丽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4

2017652032

贾进周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5

2017652047

李宗阳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6

2017652073

谭洪琴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7

2018652011

张世琦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8

2018652018

易长模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9

2018652054

董立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0

2018652076

徐跃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1

2018652089

张尽力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2

2018652100

周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3

2018652106

王丹妮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4

2018652108

冉茂莎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5

2018652147

贾兴涛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6

2018652165

黄茂原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7

2015651096

蒲坤明

区域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18

2015651097

敬佳琪

区域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19

2016651092

刘岱

区域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0

2017651901

陈京晶

产业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1

2017651904

胡春

产业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2

2017651908

卿赟

区域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3

2017651909

陈纪帆

区域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4

2017651910

陈永强

区域经济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学籍,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62769491

研究生院

20237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与帮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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